以我的工作經驗給你一些建議
如果你想要求償的話能建議你找出有利的證據。
妨礙家庭中的通姦罪是以性行為的發生為原則之下,
當配偶一方知道有外遇想訴訟離婚的話,
簡單的說就是所謂的抓姦在床等有效證據,
有利證據指可以在法院上提供可以讓檢察官
相信與可以讓對方以及第三者賴不掉的證據。
也就是證物可能會是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
或通姦者衣衫不整共處一室 ...等,
能證明外遇者有性行為的物證,
當然抓姦在床這是最有利的。
當另一半外遇時與第三者有通姦行為者,
配偶有權到法院告老婆或第三者,通姦罪名,
就是「妨家害庭」成立者,
出處一年以下三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無論是你另一半或第三者皆可同時請求名譽賠償金,
而訴求多少由法官裁定。
而抓姦後夫妻之間有的權利分成點:
一、你可以要求離婚或不離婚
二、如要離婚可請法官裁定共有的財產分配
三、你如果要離婚的話那小孩的監護權看你要不要
四、你可請求配偶付膳養費和小孩的生活費或教育費
你可向配偶或第三者要求「名譽賠償金」
若需要抓外遇其實還是找徵信社比較妥當,
畢竟徵信社是這方面的這是無可厚非的,
請律師僅能幫你從現有的證據,
去加強點綴突顯這個證據的重要性,
但是證據不足也無法進行,
缺乏證據就必需要去找證據(去設計),
而徵信專員當然會幫你找到有效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