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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離婚協議事件~例小孩扶養權???

請問離婚協議事件~例小孩扶養權???

請問..我老婆有外遇事實可是我苦無證俱..我想離婚..因為我再也無法忍受這樣的生活..如果我主動提出離婚..是否也如同自動放棄小孩監護權..可是我又不想上法院...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100%擁有小孩監護權....我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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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方式-

  我國的離婚方式有二種:一種是兩願離婚、一種是裁判離婚。

(1)兩願離婚

    兩願離婚就是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經過雙方協議,談妥離婚的各項條件,例如:夫妻財產、子女監護權、子女探視權…等,同時備有離婚協議書,上面載明雙方之離婚協議,並有確實知悉夫妻雙方有離婚意願的二人以上之成年證人,在夫妻雙方簽妥離婚協議書後,二人一同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登記完成後離婚才生效力。

民法第一0四九條(兩願離婚)
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民法第一00條(離婚之要式性)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證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2)裁判離婚(判決離婚)

  裁判離婚是指夫妻之一方到離婚,而另一方不願一時,法律訂定了一個裁判離婚的原因,讓要離婚的一方可就這一個原因之一,樣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法院認為離婚的請求有理由,做成離婚的判決時,夫妻的婚姻關係才算解消。

民法第一0二條(裁判離婚之原因)夫妻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重婚者。
與人通姦。
夫妻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夫妻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夫妻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有不治之惡疾者。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著。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實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雖然如何所述有兩種離婚的方式,一種事經由兩個人共同協議的協議離婚,但協議離婚必須雙方都同意,若一方不同意,也能透過另一種方式,經由訴訟的裁判離婚。在現行民法的第一0二條中規定了個可以裁判離婚的事由,再加上若另有「重大事由」,看起來總共有一項可以作為離婚的訴求,但是在實務中鮮少可以適用其中一項,最主要是因為舉證分困難。以捉姦為例,通姦的罪行成立常以是否捉姦在床來憑斷,然而許多時候朋友在委託徵信社進行調查的結果嘗試費時耗資無數確無功而返,原因是當你按門鈴時總有一人會起身開門,你又如何能捉姦在床。
如何爭取子女監護權?
  如果雙方能達成協議,就沒有問題了,若協議不成請法院裁定時,則必須考量由誰監護較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什麼是子女的利益?法院的認定是,監護除了生活扶養外,還包括子女的家庭教育、身心的健全發長及培養倫理道德等習性。因而法院得就夫妻職業、經濟狀況、監護能力及其子女的多寡等一切情形,加以通盤考量。當然法官在裁定子女監護權時,都會社工員做家庭訪視,也尊重子女個人意願,所以平常的相處態度是頗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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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你老婆因為有外遇,搞不好他也想離婚甚至不要小孩呢!



你老婆知道你已經知道他外遇嗎?



如果不隻到那他想離婚又不要小孩的機率很大喔!



因為女人跟男人不一樣,男人外遇可能只是想偷吃,但女人外遇大多都是愛上外遇對象,且想跟外遇隊想組另一個家,不過這也要看他的外遇對象是否有家庭?



其實你可以花點錢抓姦啊,而且若又是你在養家,那抓到之後監護權一定是你的啊!  

   
-10-18 1048
當配發一方與人通姦者是違反婚姻關係法.仿礙家害通姦罪,成立者出處一年以下三個月以上有期

徒刑無論是你老公或是第三者同時可向,第三者請求名譽賠償金 ...看你個人訴求多少由法官裁定

抓姦後夫妻之間有什麼權利........

一,你可以離婚或不離婚

二,你如要離婚可請法官裁定先生的財產分配

三,你如果要離婚的話那小孩ㄉ 監護權看你要不要

四,你可請求先生付膳養費和小孩的生活費;你是監護人的話;小孩的教育費等

,你可向第三者請求,名譽賠償金,

4.訴請離婚大約要2.3個月的時間。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一○-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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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朋友真的很感謝他們,還打算私下拿紅包給他們,他們郤說,如果真的要感謝的話,那就好好保重身體健康,改天請吃個飯就好,死不拿我朋友要私下給她的紅包~真是好的沒話說!!!!所以我也真的分推薦這位律師!!!!



以上我說的全是事實,完全沒有誇張,這些事完全都可以去求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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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配發一方與人通姦者是違反婚姻關係法



仿礙家害通姦罪,成立者出處一年以下三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無論是你老婆或是



第三者同時可向,第三者請求名譽賠償金 ...看你個人訴求多少由法官裁定



好你或許會問抓姦後夫妻之間有什麼權利........



一,你可以離婚或不離婚



二,你如要離婚可請法官裁定共有的財產分配



三,你如果要離婚的話那小孩ㄉ 監護權看你要不要



四,你可請求老婆付膳養費和小孩的生活費;你是監護人的話;小孩的教育費等



,你可向第三者請求,名譽賠償金,



雖然你明知他們有性關係存在但你並無取得通姦之證明,在以下你可以考慮一下,



如有問題歡迎來信妨礙家庭中的通姦罪,是以性行為的發生為原則之下,簡單的



說就是所謂的,抓姦在床等事實證明,也就是證物可能會是用過的保險套、衛生



紙,或通姦者,衣衫不整共處一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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