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人制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所以婚後就隨夫家公媽,死後,也等於是夫家的祖先,但是未婚者,過往後仍隨娘家祖先,如果多次婚姻,也是看最後歸根何處,就隨該祖先去,一般民間說女人不能供奉在娘家神主,因為嫁出無返回,嫁出的,就如同夫婿那裡的人了,死後也一樣,版大所說的孤魂,其實就算絕後嗣也不至成為孤魂,祖先是會互相依賴的,如同所謂的宗廟,就是安奉同姓祖先,所以除非絕姓,一般所指的孤魂野鬼,是死於非命,家堂不能奉,宗廟祖先不收,才會出現,但是如果絕嗣,就算是入祀宗廟,也是只能安奉一旁,不能與祖先同享香火,因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既然同姓宗親願意祭拜,只能跟隨,不能安奉在廳頭中央!以上是不才問過旗津莊氏宗祠的宗親所得的,提供參考!
10-08] 根據南部老一輩的說法是說 ,離婚的女人魂魄會回歸娘家
若是再婚,則歸屬再婚之夫家.
若無再婚嫁即回歸原本的娘家.
若是多次婚嫁,往生後看是否是再婚身份,若是再婚身份即魂魄屬再婚夫家祖先收管,若是離婚狀態則屬娘家祖先收管
未婚媽媽亦屬娘家祖先收管
並不會變成孤魂野鬼,兩方其中一方祖先收管,就看往生時的身份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