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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有那些措施可幫助婦女就業?

問: 有那些措施可幫助婦女就業?

為促進婦女就業,已積極開創婦女就業機會,實施就業促進津貼,辦理婦女創業諮詢服務及創業見習訓練活動,並提供婦女職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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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為促進婦女就業,已積極開創婦女就業機會,實施就業促進津貼,辦理婦女創業諮詢服務及創業見習訓練活動,並提供婦女職業訓練。本會期以全面協助婦女儘速就業及穩定就業,安定生活。為協助婦女就業,輔導措施說明如下:
(一)將就業諮詢、就業促進失業給付、職業訓練及失業給付等配套措施結合,提供「三合一就業服務」,針對有就業困難之婦女提供專業就業諮詢服務,提振其就業信心。
(二)婦女可親洽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將針對其工作能力與就業意願、過去之工作經驗、就業需求、經濟壓力及所面臨之阻力等,安排推介就業,或提供後續個別化之個案管理及就業諮詢服務,例如:就業促進研習活動及職業訓練諮詢等,以協助其就業。
(三)婦女如就業技能不足,可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後安排參加職業訓練,以加強就業技能。
(四)婦女如符合相關條件,可推介至公共服務擴大就業、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等臨時性工作。如其符合「就業保險法」或「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適用條件,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核發必要之就業促進津貼。
()為協助婦女創業,辦理「創業諮詢服務計畫」,協助檢視創業準備度是否足夠及提供建議,使創業婦女更能精準掌握市場資訊,以提高創業成功之機率。
(六)輔導有創業需求之失業婦女及特殊境遇婦女申請青年創業貸款或微型企業創業貸款,由本會補貼創業貸款利息,以協助婦女創業。
(七)婦女可上網查詢本會職業訓練局全國就業e網()提供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資訊,以滿足求職需求。
(八)協助弱勢婦女(家庭暴力個案、負擔家計婦女、外籍與大陸配偶等)就業服務措施:
1.為協助婦女再就業,推動「協助婦女再就業試辦計畫」,提供失業週期達12週以上二度就業婦女及弱勢婦女(如家暴、特殊境遇婦女、負擔家計婦女、大陸及外籍配偶等)個別化、專業化之就業服務。
2.協助家庭暴力個案就業:
(1)訂定「家庭暴力個案職業輔導處理程序」。為協助家庭暴力個案就業,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指定由個案管理員擔任家庭暴力個案或特殊境遇婦女就業服務單一窗口,運用就業服務資源,為有就業意願之個案提供個別化之就業服務,並辦理後續追蹤輔導。
(2)辦理「協助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個案就業」聯繫會報,會中邀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立就業服務中心共同研商,以利資源整合,並期增加轉介案量,以積極提供個案就業服務
3.協助外籍與大陸配偶就業:
(1)本會為協助具有就業意願與需求之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就業,實施「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就業協助方案」,整合現行提供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就業服務與創業協助,並辦理職業訓練專班,補助訓練費用、符合中低收入或特定對象身分者免費參加職業訓練,另以增加雇主僱用等促進其就業。
(2)為加強宣導外籍配偶就業及參訓管道,由公立就業服務中心及職業訓練中心,配合轄區內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相關生活適應輔導班等研習班辦理時程,派員進行就業服務與職訓之說明。
(九)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民間團體辦理促進婦女就業及創業相關研習活動、座談會等。
()建立婦女就業服務轉銜制度,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於提供個案管理服務時,視婦女需要轉介至醫療、教育、福利等社會資源單位。
(一)為促進兩性職場地位平等,消除性別歧視,本會依據「兩性工作平等法」第5條及第6條與「就業服務法」第5條及第6條規定,積極推動縣市政府辦理防制就業歧視業務,並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防制就業歧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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