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籍新娘嫁给台灣人為妻~其權益保障為何
答與我國國民相同,但,離婚完成後,證書需多兩份,翻譯成英文版,
連正版.及改過的戶籍騰本,將英文版持法院驗証蓋章後,到該國貿經辦事處辦理該國離婚證明(持回該國使用)。
3~離婚後是否只能回去她自己的國家
答 與我國國民相同,如婚期中未申請財產分離,誰的名下則屬誰,
此問題需私下協商,並將分配結果寫於離婚協議書上,使成合法
化, 當然,如離婚弄的感情惡劣, 是很難處理。
2題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
相片兩張-身分正換新.離婚協議書四份)。
3~離婚後是否只能回去她自己的國家
答
若有小孩加上小孩ㄉ監護權在於女方 她可"依親小孩"繼續留在台 不一定要被遣返,文件ㄉ部分 可至他國ㄉ辦事處驗證離婚協議書同時申請授權書授權在她國ㄉ親戚幫忙登記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