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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離婚~SOS誰來救救我

我想離婚~SOS誰來救救我

但對方相应不理~沒有家暴沒有外遇是否就無法判決離婚~~~~我們戶口早已分開~基本上我是沖昏了頭~回頭想想一開始就是大大錯誤笑話~外表相貌堂堂學識口才甚佳的他是個眼高手低愛幻想的人~不僅自己的部份債台高築~戶口寄在市公所~將我家的房子貸款用光光~我家人 我的保險貸款挪用完~甚至盜用我的名義申辦信貸~信用卡~連我餘年信用良好的支票也亂開以致被拒絕往來~對於我一向將信用視為生命的人真的是一輩子的恥辱~目前我只得將每個月辛苦櫕來的八萬萬全數拿來繳在我及家人名下的負債~還款的生活沒有快樂及品質~我不敢和朋友家人說~他沒有感激~甚至三天兩頭出言諷刺借酒裝瘋~每天三更半夜大聲咆嘯摔門鬼吼鬼叫~擾亂安寧引響我隔天工作的精神~我該怎麼辦~幸好我沒生小孩~嗚~我真的好痛苦無助~我要如何擺脫這個不堪的婚姻~



他認為沒打我我就沒輒~~~恐嚇我如果錄音能成為呈堂証供嗎~最主要的是我覺得很丟臉~身邊的人都以為過的很好~因為我有房子有優渥的收入~其實連我的所有金飾珠寶都被他拿去當舖~我曾和我媽約略提過想離婚~但他就是一付無法置信女人怎麼可以離婚的態度~但三年多了~一樣的情節一再的重覆~男方總認為夫妻不該計較~他有一天會再爬起~我心軟也愛面子只想恢復自由平靜的日子致於用我名義冒貸的部份只要他慢慢攤還我也懶得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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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個精通家事法律的律師,請他幫你辦判決離婚的相關事宜,然後你就可以等著離婚了。



2.明天立刻上法院,花3塊錢買一份民事訴訟狀,照著法院的訴狀參考範例,把自己的情況寫下來,不會寫的話,可以去訴訟輔導科找幫忙,然後遞狀,等著法院開庭。



法官問什麼,或是律師問什麼,就把你上面說的那一串痛苦講給他聽,然後再補一句,我身心俱疲,不堪忍受,再也繼續不了這段婚姻,結束。



基本上法院應該會准判決離婚。



p.s:如果對方知道了對你不利的話,ex. 想打你,就去找警察+申請保護令。



以上說的都很簡單,鼓起勇氣開始行動,才是最困難的。



Good Luck!

088] 依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

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一○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如需協助歡迎來信或到下列網址)

/default.asp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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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中市晚晴婦女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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