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離婚才能解決問題嗎?
先生很顧家,晚上下班會買菜煮飯,接小孩,兩個小孩(1個7歲,1個兩歲三個月),做家事幫小孩洗澡難不倒他,.....因我的工作是服務業工作時間am1000,最近我才知道,他都利用下班約500兩個小時的空檔去約會,已請徵信查到,9月-11月間已經有三次,不確定是否為同一人,也還沒抓到,問他為什麼沒接電話,他都會說公司上課或加班來掩飾他的外遇,家裏電話及我的手機都有不明電話及不出聲電話,也有爆料簡訊,我才驚覺事態嚴重,
請問面對這樣的人,除了離婚,我可以跟他提協議分居嗎?須要搜證嗎?
房子是兩人聯名,尚有貸款300萬,房貸兩人共同分攤,車子在我名下,
已無車貸,自己有20萬小額信貸,每月收入約$40000,會影響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嗎?房是否要賣掉才能共同處分?
請針對問題回答,不須法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