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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貧窮女性化」?

何謂「貧窮女性化」?

何謂「貧窮女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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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除了指階級之間的懸殊外,亦指兩性之間在取得社會資源的差異。貧窮女性化這個概念在1978年由美國學者Diana Pearce提出(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1995年)。這概念指出了三,很值得大家注意......



1.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陷於貧窮的處境,而在貧窮人口當中,女性的數字比男性為高;



2.在全球,女性為戶主的家庭日漸增多,而以女性為戶主的家庭普遍比以男性為戶主的家庭貧窮;



3.貧窮是一個循環:當女性因種種社會因素而陷於貧窮,要離開這個循環便比較困難。除非她處身的社會擁有完善的社會保障、平權政策等助她脫離貧窮,否則不單只她一人承受貧窮,甚至她的下一代亦會因缺乏社會支援而繼續處於貧窮狀態。



為何越來越多女性面對貧窮?

根據聯合國的數字,全球有大約二至三億人口處於貧窮,而當中婦女已佔了近七成的人口(社會服務聯會,2年)。在香港,貧窮人口年年遞增的情況已不是新鮮事,當中女性的情況更是雪上加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數據顯示,由1996年至2000年間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男女性各有大幅增長。然而女性的增幅比男性高出一倍多──男性的增幅為55%,而女性的增幅是72%。綜援的求助數字大增,顯出有不少婦女正面對生活困難。



上述婦女的境況,很大程度上非個人的因素而構成,當中其實包括下列各種社會、文化及經濟因素:



1.婦女經濟參與模式兩極化

2.勞工條例不保障

3.女性工資低於生活工資

4.兩性角色定型

5.家務勞動的價值被忽視

6.年齡歧視

7.男女同工不同酬

8.對新移民的歧視

9.社會保障制度





1. 婦女經濟參與模式兩極化

由廿世紀八年代經濟轉型起,服務和金融業取代工業作為香港的主要經濟命脈,工作模式漸趨零碎、雜散化。在講求高效率和高增值的浪潮中,臨時工、外判工、散工等如雨後春筍般在勞工市場代替以往較穩定的工作。在工作模式雜散化的另一端,是工時極長但工資極低的工作。勞動市場出現兩極化的現象,這情況在非技術及低增值的行業和職位比較常見,而從事這類非技術工作的人以婦女佔多數(胡美蓮,2000年),佔非技術工人總數的57.6%,而她們只可得到男性非技術工人工資的53%(男性每月平均工資為$7,500,而女性只得$3,900)(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年)。婦女被排斥於比較穩定的核心勞動市場外,從事缺乏勞工保障,甚至有損健康的工作,以賺取微薄的工資維持生計。



2. 勞工條例不保障

勞工保障亦沒有因工作模式的轉變而配合,如近年為人關注的4118條例(工人要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四星期,每星期八小時才可獲得勞工保障),令到不少的勞工受到剝削。在這條例下,女性備受影響。很多婦女為了要照顧家庭而從事兼職工,例如家務助理、超級市場售貨員等,以便兼顧家庭和工作,但同時令婦女在只取得僅可餬口的人工之外,亦剝削了她們接受僱員福利的權利。這條條例亦讓僱主有法律隙可走,如只聘用僱員三星期,令到聘用期沒有連貫性,逃避了保障僱員的責任。



3. 女性工資低於生活工資

檢視男女的薪酬,每月賺取$6,000-$6,999的男性有100,300人,而女性則有103,100人,兩性在這薪級的比例差不多。可是,在$6,000以下的薪酬,女性全部佔大部份,而$7,000以上的薪酬,則男性佔大多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年)。就以$3,000至$3,999的薪級來說,女性賺取此薪酬的有177,700人,而男性則只有21,800人,這是一個很大的差別。城市大學在2年發佈的《香港貧窮及最低生活保障線》研究報告定出香港貧窮線為$3,750(明報,2年7月12日);換句話說,活於貧窮線下的市民中,有大部份是女性。



4. 兩性角色定型

縱使社會如何鼓吹女性需要個性及經濟獨立自主,可是曾經結婚的女性和從未結婚的女性的勞動參與率竟相距近兩倍。根據2000年的數字,從未結婚的女性的勞動參與率為68%,而曾經結婚的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只有42%。對男性來說,這數字剛剛相反。從未結婚的男性的勞動參與率為69%,與相同婚姻狀況的女性的比率相近。相對於曾經結婚的女性的42%,曾經結婚的男性的勞動參與率則高至76%,亦比從未結婚的女性更高。相比之下,可見婚姻狀況對兩性的勞動參與率的影響。當中涉及女性在婚姻中的角色,似乎經濟獨立是用以描述單身及較年輕一代的女性多於已婚和中年女性。



5. 家務勞動的價值被忽視

由於社會期望及認可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女性成為家庭主婦是理所當然,是作為女性對婚姻、家庭的愛的表現、無私的付出。全港有771,400名女性家務勞動者,而男性家務勞動者則只有93,000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年)。家務勞動的工作既是無酬,亦不被主流的勞工市場承認為正式的工作經驗。女性為家庭付出的時間及勞力,並不能為她們的生活帶來任何保障,她們只可依賴家庭中賺取薪酬的成員。當要面對婚姻危機時,缺乏經濟能力的婦女便容易成為貧窮的一員。另外,家庭主婦這個身份亦掩蓋了婦女失業的嚴重性。不少婦女因為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而被迫留在家中作全職主婦,以致勞動者的身份也失去(胡美蓮,2000年)。



6. 年齡歧視

服務業喜聘用年輕的女性,是廣為人知的事,但香港社會卻視為理所當然。在這個做法的背後,有一套偏見,認為中年或以上的女性的工作能力較年輕女性低。更重要的是,服務業講求的是能夠吸引僱客,年輕女性的外表成為吸引僱客的手段。而且,有一些特定的業務,只會請年輕女性,如時裝店、美容店等,另外則以中年或以上的婦女為多,如清潔行業,而這些業務的種類、社會地位,也是分懸殊的。當一些中年或以上的婦女因舊有技能不再適用於社會而被淘汰,年齡是另一個因素令她們在勞動市場處處踫壁。



7. 男女同工不同酬

爭取男女同工同酬的議題從廿世紀六年代開始,過了近四年,不是每個女性都可享有同工同酬的待遇。在管理層的職位,兩性的薪酬並沒有差別,相反差別最大的職位是非技術職位──男性每月平均可賺得$7,500,但女性只能賺得$3,900(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年)。坊間一句諺語謂女性「賺錢買花戴」,背後的含意是女性不用主持家庭。出嫁從夫,老來從子,說的不單是意志上的服從,還有是財政上的依賴,這仍是難以磨滅的傳統觀念。香港缺乏保障兩性同工同酬的法例,亦是在間接加強兩性不平等的狀況。除了價值觀的執迷不悟,還有階層的分別。同工不同酬的情況在低下階層的職位較嚴重,意味著較高的社會階級有較強的議價能力,相反社會階級越低,議價的能力便越弱。在女性之中,社會的階級位置都會造成某些女性較易陷入貧窮。



8. 對新移民的歧視

新移民婦女面對的問題,比本地婦女更嚴重的原因在於地域的歧視。她們的學歷在香港不被承認,說話帶鄉音或不諳廣東話,亦令到她們找工作的路途波折重重(梁麗清,2000年)。有僱主亦恃著她們不熟悉本地的勞工法例而壓低工資,剝削她們的勞工權利。



9. 社會保障制度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者中有大部份是女性,在2000年中,男性有175,611人,女性則有189,57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年)。綜援在兩年多前開始改革,減少綜援項目的其他津貼金額和設下申請條件(如失業者必須參與就業計劃)等,以打擊一少部份欺騙綜援的受助者,成效未顯卻先令到大部份有真正需要的受助者遭殃,令其生活得不到保障。



在其他社會保障方面,強積金並不能照顧到香港七多萬的家庭主婦和低收入婦女,待她們年長時,幸運的或可依靠家人、積蓄過活,否則仍要每天拾紙皮、汽水罐維持吃不飽、穿不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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